2020年新編《教理講授指南》主題簡介與培育反思 (一)





2020年新編《教理講授指南》主題簡介與培育反思 (一)

陳思穎      林康政



新編《教理講授指南》(Directory for Catechesis)剛在上星期2020年6月25日發布會上公布,為各地教會的傳道員,可謂一大喜訊。新指南共有十二章分三個部份,由宗座促進新福傳委員會編篡,經教宗方濟各核准出版。在新指南的發布會上,委員會三位蒙席負責主講,包括主席Mons. Rino Fisichella,秘書長Mons. Octavio Ruiz Arenas,以及成員Mons. Franz-Peter Tebartz-van Els,相信其解說有助本地澳門教會的培育反思。本文嘗試就新指南每部份主題,作要點簡介,並配以培育反思,希望能啟導教區各培育機關,以及堂區的傳道員和教理講授合作者,結合教理原則和應用方法,有系統和有方向的發展教理牧民工作,共負新福傳使命。



梵二大公會議至今的教理革新:三度出版教理指南,以及傳道員的角色


談起促進新福傳委員會,此乃2010年由教宗本篤十六世成立,其中一項主要工作就是配合新福傳方向,推廣《天主教教理》的應用。直至2013年世界主教會議討論新福傳議題後,該委員會就全面接管聖職部負責普世教會的教理講授事務。過往兩部教理指南都由教廷聖職部分別於1971年及1997年出版。前者依據梵二要求,給各地方主教們及神職人員提供教理講授的規範,幫助他們實踐地方教會的牧民工作而頒布。後者配合《天主教教理》拉丁修訂本的出版,於聖母升天節同日頒布。舊有兩部指南都是以同一主題和脈絡,說明教理講授的宣道職務與福傳使命,並以四大部份指出教理講授的四個元素,即札根於福音喜訊的教理內容,配合教學方法的應用,關懷成人、青年及兒童不同年齡對象的培育,以及地方教會所分擔的團體職務。


2020年第三度頒布的新指南焦點,落在傳道員的培育,藉此考量這職務如何針對不同對象,傳授結合教學法的教理講授內容。值得關注的是,新指南界定「傳道員」為地方教會團體共負的職務,即由地方主教首要管轄和策劃,並需要堂區司鐸加以督導和落實,經由執事服務,並配合修會人士及平信徒於前線全力參與。這樣,回看本地教會,本澳教區設立了專責教理培育及推廣的委員會,不過,可以思考一下,在合作及在更高層次的整體牧民發展上,堂區神父、協助教友培育的修道人,代父母和教友善會,如何能具體地關懷各項慕道者和教友培育需要?以上單位及人等,有否意識到自己也負起「傳道員」這共負責職務呢?各自培育工作有沒有得到足夠的堂區或團體支援?或者現時各堂區有否設立福傳、培育和牧民等統籌組織,如何協調和執行各項傳教與培育事務?


發布會的講者指出,新編指南的面世不是推翻舊有版本的教理內容、結構和方法,而是需要在現有基礎「宣講基督復活的喜訊」使命中,不斷革新。Mons. Rino Fisichella尤其指出,新指南標誌著教理講授與世界同步前行的里程碑,意味著教理內容要配合新時代,應用新方法,回應社會新觀點和世界新議題,比方:新指南回應《福音的喜樂》提出的新福傳方針,又關注《愛的喜樂》婚姻與家庭的培育,並提出家庭教理講授的具體做法(231-235號)。另外,內文回應天主教教育部對學術文化與宗教交談的議題(313-315號),更引用方濟各教宗《願祢受讚頌》提出有關生態環保的觀點(381-383號)。今日,教區內不同機構分工,都在關注各項社會需要,已著手回應以上議題。然而,有關研究成果能夠如何推動堂區團體及普羅教友的參與,值得各培育單位共同思索和合作。再而,這些議題又如何藉著主日學及各類成人培育課程之編排和活動,使入教前的慕道者和受洗後的教友們得以瞭解?信友團體上下又如何能按照天主教會的福音和倫理原則,付諸信仰行動和社會見証?這不但需要個別前線傳道員的教理講授工作,更有賴堂區傳道員的統籌組織,各運動和各小組配合,使堂區的「傳道」、「關社」和「服務」緊密相連為一個整體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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